法学院研究生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中为实习生
时间:2016-05-12 17:07:54

    5月9日,法学院研究生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中为实习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接见和勉励。

    自最高人民法院3月23日面向社会启动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以来,受到全国众多优秀法律院校的热烈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最终确定接收来自北大、清华、法大等41所“985”“211”院校和我校法学院2014级民商法专业左曙玮同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相鹏琳同学等55名法律实习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习。法律实习生实行导师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经验丰富的审判长、资深审判员或者处长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活动结束时,颁发实习证书,对表现优异的实习生予以表扬。

    我校是为数不多的被选中两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充分展现了我校法学研究生的优秀素质。同时,本次最高院实习生的入选对我校法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供稿:法学院)

【值班编辑:郝菲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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