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法学院邀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东海以“经济犯罪案件审查逻辑与案例解析”为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张亮主持,法学院师生代表60余人到场学习。
首先,王东海介绍了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案件管辖范围,明确经济犯罪以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为核心,实践中同时涵盖电信网络诈骗、职务侵占等涉经济秩序相关罪名。他结合办案数据分析指出,当前经济犯罪案件持续高发、涉案金额巨大、涉众范围广,具有典型法定犯特征,办理难度高、社会影响大,这对司法实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围绕经济犯罪案件核心审查逻辑,王东海从三个关键层面深入阐释:一是前置法查明,严格审查前置法的存在性、有效性与适配性,坚守刑事司法谦抑性;二是违法性认识判断,结合行为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与全案证据,依据常识常情常理综合认定;三是实质危害性审查,坚持刑法独立评价,避免以行政管理逻辑替代刑事定罪逻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案例解析环节,他结合网络销售彩票、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场外配资、自洗钱入罪等高发典型案例,细致拆解案件定性争议、数额认定标准及罪名适用边界,重点解读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帮信罪等罪名区分要点,内容紧贴司法实践,指导性极强。
本次讲座有效拓宽了参会师生对经济犯罪的研究视角,深化了师生对经济犯罪审查规则的理解,对推动我校刑法学、检察学学科建设与实务教学创新、提升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供稿:法学院)

王东海作报告

张亮主持

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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