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法学院邀请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胡震教授在法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以“清代审级制度研究——以刑案为中心”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张振国教授主持,6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胡震教授指出国家高度重视审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明确上下级法院的关系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首先比较了清代与当代审级制度的不同之处,并以刑事案件为中心引出“地审央判”式的清代审级结构。随后,通过介绍我国古代治理体制生动地讲述了清代审级制度的内容、功能和特点,同时指出古今相似概念存在的实质性差别。最后,从法史学视角出发,与同学们探讨了当前的审级制度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治道路的自主性、法律史研究的方法等理论和实践问题。
张振国教授总结发言认为胡震教授的报告给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且厚重的法史学盛宴,使大家对清代审级制度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在专业知识和法学、史学结合研究的方法上对法律史专业师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借鉴。
本次学术报告是河北经贸大学建校70周年暨法学专业创建40周年纪念系列学术活动之一,对我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培养高水平法律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供稿:法学院徐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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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震教授作报告
报告现场
张振国教授主持
【责任编辑:张惠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