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记者 杨丽云)
又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是全民网购的土嗨日。正如我们所知,11月11日这一天会有很多商家大费周章地搞活动,各种营销策略接踵而至,分不清真假一股脑地消费很容易陷入商家的圈套。而其中的一个圈套便是刷单。
刷单,顾名思义就是刷销售量然后好评。网上购物买家接触不到商品,商品质量无法保障,一般地,买家都会依靠一件商品的评价来判断商品的好坏,从而决定是否购买此商品,而一旦商家刷单,好评如潮与事实不符,买家就会被好评骗到从而进行购买,这样以来,商品的销量上去了就又会给买家造成错觉,导致恶性循环。
无良商家刷单,制造虚假销售量与好评,混淆了商品好坏,以次充优,导致购买的商品物无所值,消费者可谓防不胜防。相信很多买家十分痛恨此种行为却又无能为力,如今,相关法规来了。
针对网络刷单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反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这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一方面商家虚假宣传,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帮助商家刷单进行虚假宣传。一般都是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商家以低工资临时在网上进行雇佣,一天一结账,虽然钱不多但是对于学生来说足够。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上购物早已成为了绝大多数人购物的首选方式,然而网上交易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网上交易体制,抵制不良行为。就拿刷单来说,商家应遵守竞争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商业行为;兼职者应仔细了解自己的兼职方向,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做工作的性质与结果,不做法律禁止的事;而我们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聪明消费,遇到损害自身利益的事情及时举报。
当然,笔者以为这些并不仅仅局限于双十一,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有这种意识。杜绝违法行为,理性消费,保护自身权益。
【值班编辑: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