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记者 董晓平)
每年的3月15日都是属于消费者的节日,但凡这个时候电视荧屏上、群众的手机里,都有很多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和信息。放宽视角从全年来看,每逢3月15日,很多被劣质商品、粗暴服务所“欺负”的消费者都会选择在这一天“有仇报仇,有冤申冤”。
但是3·15之前呢,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维护?3·15之后呢,还有谁来倾听消费者内心的呼喊?从单一的视角来看,3月15日确实起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但是从全年的视角看呢?恐怕只是工商部门的忙日,媒体的新闻日,商家的促销日以及消费者的出气日吧。美菱牌抽油烟机抽检不合格,路虎被指为恐怖的拦路虎等等……这些都在3.15曝光出来,虽然难免口诛笔伐,但是关于这样的新闻,是不是去年也曾经出现过呢?
其实,单单一个3·15并不能承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虽然作为世界性的公益日,这一天是值得关注的。但是靠“毕其功于一日”来把问题浓缩,显然是不行的。那么,让我们一起看看国外是如何保护消费者畅享优质服务吧。
首先,来看看经济大国——美国。美国有一整套关于打击假冒商品立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系统。美国《商标保护法》规定,故意制造和销售假货重犯者将面临最高10年刑期、个人500万美元(约合3130万元人民币)罚款。有谁会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来制假售假呢?严格的立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途径。
其次,日本的快递服务也是值得学习的。日本的消费者对快递业服务规范化、细致体贴、赔偿到位等都普遍给予好评。一些易碎品在日本也经常可以快递,而且服务周到,包装细致,并贴上易碎品标识。鱼类、西瓜、葡萄酒、牛奶等都可以快递,还有专门的冷藏服务。可见细致周到的服务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又一有效途径,因为这会把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都预先考虑到。
相比较而言,我们现在的市场监督行为,有时候更像是“打地鼠”游戏,等到问题出现了,并且已经到了民怨颇大之时,相关的部门便倾巢出动,一顿整治,不良商家举手投降。然而这种被动执法的后续效果如何?笔者认为是不够理想的。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能仅仅靠一台晚会,一个3.15,还需要健全法制和社会信用体系,还需要国家、商家、社会舆论以及普通民众的努力,共同帮助打假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困境,成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值班编辑:闫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