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法亦有情 温情执法温暖人间
时间:2017-03-13 15:14:03

(新闻中心记者 施梦扬)

    长期以来,城管和商贩经常在街头巷尾上演“猫鼠游戏”,其中,一些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凶狠地对待被执法对象,甚至发生流血伤亡事件,该类现象不时见诸报端。一些地方,城管人员所到之处,各路摊贩如“惊弓之鸟”四散奔逃,其状可谓“惊心动魄”。

    近日,在河南郑州市纬五路一家饭店门前,有几个大人带着小孩在摆在外边的桌子上吃饭。虽然店主属于占道经营,但城管并没有急着上前收桌子,而是站在一旁,等大人和孩子们吃完饭才催促店主收摊。这样的暖心细节被人抓拍,并发至网络,如同一股清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点赞,着实让郑州城管的温情执法“火”了一把。

    依照惯例,面对占道经营的商家,城管完全可以利用制度、规则来为自己的执法行为找到正当的理由。令人欣慰的是,郑州的这些城管并没有任由“庸常之恶”上演,并没有将制度、规则作为自己暴力执法的“挡箭牌”,而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一种能够被不同利益主体共同接纳的方式进行文明执法。如此,既得到了食客与商家的理解,也保障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秩序与卫生,这种温情的文明执法赢得了社会认同。

    而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严格而温情的执法太少了。“执法就是管人”,是相当一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的共识,“以不文明的手段管出文明的城市”,是很多城市普遍遵循着的城管“逻辑”——“只要是为了执法,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不要紧”,至于造成违法的原因、执法对象的感受、执法的效果等方面,则往往很少去考虑。显然,这些执法者忽视了一个基本前提,即究竟是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者,往往以为执法越严厉,效果就越好,有的甚至出现粗暴执法等行为,执法城管缺少温情、柔情和基本的人道,缺少执法者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和执法素质,简单、生硬的执法方式,难免会遭遇抵触乃至抗争,甚至会引发纠纷和社会冲突。而郑州这几位执法民警,无疑给所有执法人员作出了榜样。“温情执法”方式,不仅达到了纠违目的,也树立了文明的执法形象。通过温情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赢得社会的尊重和百姓的尊重。

    看来,同样的工作职责与管理规则,城管执法只要稍稍变换个思路,变换个形式,变化个方法,依法治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给人以关怀,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尊重,不仅体现了执法温情,更能够达起到事半功倍的执法效果。只要始终坚持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统领工作,不断深化温情执法工作,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尊重。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管部门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追求城市管理的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城市管理的对象是市民,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利民。因此城管应树立正确的城管执法理念,采用人们能够接受的、文明的执法方式,更有效地搞好城市管理。同时,在强调依法行政的同时也应该本着高效便民、爱心与沟通的原则更多的进行温情执法。“城民关系紧张”的尴尬现状就不那么难改变,城市管理就不会陷入暴力化的泥淖。这样,才能让文明执法风真正地吹起来,使建设和谐城市的目标早日实现。

    社会呼唤和谐,人类需要文明,温情执法必将得到民众的称赞。法律法规是严明公正的,但并非冷酷无情,也需要一份理解和宽容,在法律的冰冷与小贩的无奈之间,城管的温情就是最好的润滑剂。尊重群众利益的灵活执法也蕴含了对“执法为民”的尊重和敬畏,通过执法人员对生活、对执法对象的理解与沟通也同样可以达成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样,执法的目的也应该是让人民的生活更安定和谐,而不是成为阻碍人们生活的枷锁。执法部门执法时的一份理解,换来的是更加有力的执法力度;执法对象的一份理解和宽容,换来的是有序的社会秩序。法律无情人有情,愿现实中多一些这样的温柔执法,少一些粗暴执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保护了被执法者的尊严。

【值班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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