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虚拟世界里“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时间:2013-12-20 10:41:40

(新闻中心记者 张媛媛)

    近日,一则“人肉搜索”引发的命案引起人们关注。一服装店店主因怀疑一女孩是小偷,便将店里的监控视频截图发布到网络上,让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不到48小时,一名广东高中女生投河身亡。目前店主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调查结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网友又开始对店主进行人肉搜索。网民们依旧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审视这位曾经的“战友”。事实上,从2006年的虐猫事件到2008年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投河事件,互联网上因“人肉搜索”上演的悲剧从未停止。著名导演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搜索》,主人公的自杀就是因遭到网民们的人肉搜索而酿成的悲剧。

    揆诸现实,“人肉搜索”这一互联网时代催生的怪物,已经使现实世界的人们因虚拟世界的言论而受到影响。它在曝光天价烟、揭发官员腐败等事件中功不可没,在酿成类似造成当事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悲剧中,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网民们参与其中是为了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殊不知自己的言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值得我们反思的是,本案的店主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侵权后,首先想到的不是诉诸法律,借助司法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而是依靠网络的力量,将审判的权力交给网民,把网民的言论视作惩罚不道德行为的手段。这样的网络私刑不仅反映了人们对司法机构的不自信,也反映出网民们内心深处潜藏的阴暗心理:以维护正义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

    不知从何时起,“人肉搜索”成了一些网民宣泄情绪的工具,动辄以此来对他人进行攻击。更可怕的是,人肉搜索所公布的信息未必全部准确,这难免会误导很多“热心”人士。法不责众,参与人肉搜索的人们觉得自己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在对事件下结论时,往往扛着正义的大旗充当道德的审判者,绝不会考虑最后的结局是否会违背预期的效果。更在悲剧酿成后,将罪魁祸首推给事情的发起者,而对自己当初的推波助澜自动忽略。

    网络为民间舆论自由发表提供了平台,但它尚未提供对违法者进行审判的权力,而对不道德者动用网络私刑也是一种不成熟非理性的行为。网民作为网络虚拟空间的一份子,不仅是线索的提供者,也许某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因此尊重他人亦是尊重自己。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在尊重每个人意见表达的同时,个人信息和荣誉也应得到与之同等的维护和重视。

【责任编辑:王婷婷】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新闻中心
Copyright ©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信箱:zhxww1022@126.com    联系电话:0311—8765571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 邮编:050061

展开